I-131 是美國移民局 U.S.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的 Form I-131(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s, Parole Documents, and Arrival/Departure Records),主要用來申請各種旅行文件。

依照申請人的身分,I-131 最常見有三種用途:
- Reentry Permit(再入境許可)
• 適用對象:美國永久居民(綠卡持有人)。
• 用途:預計離開美國超過 1 年時,出國前申請,以利返回美國並降低被認為放棄永久居民身分的風險。
• 一般效期最長可達 2 年。 - Advance Parole(預先旅行許可)
• 適用對象:例如 I-485(調整身分)申請中的人士、部分人道身分等。
• 用途:在綠卡尚未核准前,先取得旅行許可再離境,避免因未經許可離境而影響申請。Advance Parole 不保證一定能入境,美國海關仍會在入境時作最後決定。 - Refugee Travel Document(難民旅行文件)
• 適用於難民或庇護身分人士出國後返回美國。
如果您是正在申請 職業移民第五類,通常是有兩種階段性:
• 第一種是美國職業移民第五類的申請 I-526E 已核准,但尚未成為永久居民:若正在美國境內辦理 I-485,出國前通常需要取得 Advance Parole,否則可能影響調整身分申請。
• 另一種是已取得美國綠卡:一般短期出國只需攜帶綠卡;若預計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 1 年,應考慮在離境前申請 Reentry Permit( I-131 )。
如果你已經是美國永久居民(綠卡持有人),而且預計因工作、家庭或其他原因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一年,那麼 I-131(Reentry Permit,回美證)的申請流程大致如下:
第一步:人在美國境內
這是最重要的一步。
USCIS 規定,你必須人在美國境內時提出 I-131 申請,不能人在台灣才寄件申請。建議至少在預計離境前 60 天提出申請,以預留生物辨識時間。
第二步:準備申請資料
通常包括:
• 填寫 Form I-131
• 綠卡正反面影本
• 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(建議附上)
• 兩張符合規格的照片(依當時 USCIS 要求)
• 申請費(依 USCIS 最新費用標準)
第三步:寄件給 USCIS
依照你在美國的居住州別,寄到 USCIS 指定的 Lockbox 地址。
第四步:收到 Receipt Notice(I-797)
約幾天到數週內,USCIS 會寄出收件通知。
之後即可利用 Receipt Number 在 USCIS 線上查詢案件進度。
第五步:生物辨識(Biometrics)
USCIS 會安排:
• 指紋
• 照片
• 簽名
通常必須到指定的 ASC(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)辦理。
有些曾經留過指紋的申請人,USCIS 可能直接重複使用舊的生物資料,而不需要再次到場。
第六步:完成指紋後即可離開美國(多數情況)
一般而言:
• 完成生物辨識後,即可離開美國,不一定要等到 I-131 核准。
• 若尚未完成生物辨識就離境,可能影響案件,因此通常建議等完成後再出境。
第七步:案件審理
USCIS 會進行審查。
若資料不足,可能收到 RFE(補件通知)。
近年的審理時間可能需要數月,甚至更久,會依 USCIS 工作量而有所不同。
第八步:核准並領取 Reentry Permit
核准後有兩種方式:
• 郵寄到美國地址(最常見)
• 在申請時指定寄送到美國駐外使領館,於海外領取(部分地點提供此服務)
實際時間流程(常見情況)
• 第 1 天:寄出 I-131
• 約 1~4 週:收到收件通知(Receipt Notice)
• 約 2~8 週:生物辨識通知並完成指紋(或收到重複使用指紋通知)
• 完成生物辨識後:可安排離開美國
• 之後等待 USCIS 核准
• 核准後取得 Reentry Permit(通常有效最長 2 年)
簡單來說,I-131(Reentry Permit)沒有法律規定一生只能申請幾次,因此只要符合資格,你可以申請第二次、第三次,甚至更多次。只是,申請次數越多、長期在美國境外的時間越長,USCIS 和美國海關(CBP)通常會更仔細審查你是否仍然有維持美國永久居民身分的意圖。
主要限制包括:
一份 Reentry Permit 可多次使用
• 在有效期限內,可以多次出入境,不是只能使用一次。
每次都必須人在美國境內提出申請
• 不能人在台灣才申請。
• 通常要完成生物辨識(指紋)後再離境。
Reentry Permit 不能延長(renew)
• 到期後若仍需要,就必須重新申請一份新的 I-131。
• 如果舊的 Reentry Permit 還有效,一般不能同時再核發一份新的,除非舊證件已交回 USCIS 或能證明遺失。
有效期限可能縮短
• 一般第一次核發最長為 2 年。
• 如果你在成為永久居民後(或最近 5 年,以較短者為準),累計有 超過 4 年在美國境外,之後核發的 Reentry Permit 一般會縮短為 1 年(少數特殊身分例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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